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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病竟是化妆品所致 再不注意就晚了

标签:化妆品,皮炎,接触,皮肤,色素

  人类应用化妆品的历史悠久,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的种类和应用人群不断增多,随之带来的化妆品皮肤病也日益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

  1.化妆品的种类

  具有皮肤清洁、保护、美化、改变体表气味的物质均属于化妆品。具体包括:肥皂、香波、浴液、染发剂、香水、眼影、口红、牙膏、除臭剂、增白剂、祛斑剂、防晒剂、纹唇剂、纹眉剂、植毛等。常见化妆品过敏原有香料、对苯二胺、防腐剂、色素、乳化剂、防晒剂、抗氧化剂、抗菌剂等。

  2.化妆品皮肤病

  (1)化妆品刺激性接触性皮炎

  无个体差异,常在接触后迅速发生,皮损局限于接触部位,境界清楚,有明显疼痛或烧灼感。皮疹表现为红斑、水肿、水疱、糜烂。

  (2)化妆品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化妆品变应性接触性皮炎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化妆品过敏”。此类型皮炎有明显个体差异,仅发生于对化妆品某一种或几种成分过敏者,并需要一段时间致敏后才发生皮疹。表现为红斑、丘疹、水疱、渗液,伴瘙痒。常发生在接触部位,也可由于局部致敏物或变性坏死物吸收而出现全身播散性皮损,称为自敏性皮炎。

  (3)色素性化妆品皮炎

  日本皮肤病学者中山秀夫,在观察到大量日本妇女使用化妆品后出现面部灰黑色色素沉着斑,经组织病理及斑贴试验而确认本病由化妆品引起。化妆品引起的色素斑因发生缓慢常常容易被忽视。

  (4)化妆品性色素减退斑

  一些增白、祛斑化妆品可以引起皮肤色素减退甚至脱失。临床容易误诊为白癜风或白色糠诊。

  (5)化妆品光毒性/光敏性皮炎

  部分化妆品中含有光毒性物质或光敏性植物,接触皮肤后再经紫外线照射,可引发皮肤红斑、丘疹,甚至水疱、糜烂。

  (7)异物性肉芽肿

  由纹唇剂、纹眉剂或植毛引起的皮肤异物反应,称为纹唇肉芽肿、纹眉肉芽肿及植毛肉芽肿。表现为局部瘙痒,红斑、结节。由于化妆品被植入皮肤真皮、甚至皮下组织较深部位,难以祛除,所以较难治愈。

  3.化妆品皮炎的预防

  美国、日本和某些欧洲国家规定化妆品必须标示成分。因我国目前尚无该规定和要求,为化妆品皮炎的预防带来困难。患病后应立即停用一切可疑过敏化妆品,这是治愈的前提条件,同时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应用抗过敏药物治疗。同时应做斑贴试验,明确过敏原并避免再次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