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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期盼保健食品全面实行备案制

标签:保健 食品 备案

       近日,记者在一个全国性的保健行业专家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后我国对保健食品的管理,可能会从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监管模式向淡化审批重监管模式转变,进一步全面实行备案制管理。

此前,保健食品须“取得产品注册证”,即业界俗称的“逐号审批”。迄今为止,已经共批准了1万余个产品批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保健行业资深人士称,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第十条虽然依然规定“保健食品必须取得产品注册证”,但营养素补充剂只需要“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性审查,实行备案管理”,等于是打开了备案的口子。

美国NBTY中国区总经理夏俊波认为,备案制不是不管了,而是要加强管理,同时也加强了企业责任。具体地讲,备案制应该做好一个数据库,三个备案,四个监测:一个数据库是建立“保健食品原料和辅料安全、风险和声称数据库”;三个备案是指对生产厂商(包括国外厂家)备案;对上市产品进行备案管理;对计划投放的保健品广告进行备案;四个监测即标签监测(以方便消费者监督和监管部门检查),产品质量监测;广告监测;不良反应监测。这样,不仅能对市场进行全方位监管,甚至能监管不良反应这样的风险。企业头上悬着“随时监管”、“严厉处罚”这两把宝剑,其侥幸心理 会大大减少。这对监管部门来说,当然比审批加大了工作范畴,但监管效果自然也不可同日而语。

上海祥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新春指出,从营养素补充剂开始备案制来看,有关部门的思路是清晰的,但力度上过于谨慎。他认为,保健食品应该全面开放,所有保健食品均统一备案。因为审批至少有三大弊端:一是浪费大量企业资金和国家行政资源,二是审批加大了产品成本,造成企业开发动力下降,并让保健食品逐渐远离了其“全民保健”的本意,异化为礼品、奢侈品或特殊产品;最重要的是,审批制对行业规范发展作用非常有限,经常是一些企业想方设法通过审批,拿到批号后躲在“蓝帽子”后面“胡作非为”,因此远不及严格的、严厉的市场监管对市场的威慑力大。正因此,有业内人士提出希望彻底取消审批制,一步到位,全面实行备案制。

在国务院法制办即将举办的讨论会上,还会就“保健食品定义”、产品注册制度、保健食品标准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保健食品是否能走上“备案之路”,近期即可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