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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充剂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标签:营养 补充剂 符合 要求

  营养素是指食物中可给人体提供能量、机体构成成分和组织修复以及生理调节功能的化学成分。凡是能维持人体健康以及提供生长、发育和劳动所需要的各种物质均称为营养素。营养素补充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含有三种以上(含三种)维生素、矿物质的营养素补充剂,方可称为复合或多种营养素补充剂。

  (二)申报者应提供营养素补充剂中营养素的定量检验方法。

  (三)营养素补充剂包装应便于消费者食用和保持产品的稳定性,并在其标签和说明书中标示每种营养素含量、推荐摄入量、贮藏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四)营养素补充剂由一种或多种维生素或矿物质组成;产品形式为片剂、胶囊、冲剂或口服液;冲剂每日食用量不得超过20克,口服液每日食用量不得超过30毫升。

  (五)营养素补充剂必须取得保健 食品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销售。

  (六)营养素补充剂中所加入的营养素及每日推荐摄入量应在《营养素补充剂中营养素名称和用量表》规定的范围内,所加入的辅料应主要是以提高产品工艺性能或者改善产品的口味为目的。

  (七)营养素补充剂中的营养素原料和辅料应提供其来源及质量标准;化学合成的营养素原料应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卫生部有关通告或药典中规定允许使用的营养素原料种类,并符合相应的规定,否则,应参照对食品新资源的要求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并提供人体安全摄入量的科学证明。

  (八)营养素补充剂只能宣传补充营养素。

  (九)营养素补充剂产品质量标准中维生素含量范围值为:0.8×标示值~1.8×标示值,矿物质含量范围值为:0.75×标示值~1.25×标示值;产品中每种营养素含量的实测值必须在该产品质量标准范围值之内。

  标示值是指生产企业在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所标示的该产品中某种营养素含量的确定数值,不得标示为范围值。

  (十) 营养素补充剂不得以提供能量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