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不良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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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描述: 消化不良诊断
精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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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正新 主任医师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消化内科
- 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诊断标准,主要是根据罗马标准,符合以下标准,即可诊断为功能性消化不良:第一,存在下述一项或多项临床症状,包括餐后饱胀不适、早饱感、中上腹部疼痛、中上腹部烧灼感等症状。第二,病程持续或反复发作的慢性过程,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三个月症状符合上述的诊断标准。第三,需要排除可解释症状的器质性疾病,包括做胃镜检查。还要注意,一定要除外其他一些病变,比如各种胃肠道疾病、肝胆胰腺疾病、肾脏病、糖尿病、风湿性疾病等,才能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