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常用的问题,功能不全的分级是参照纽约NYHA的分级,以主观症状为主,分为四级。一、1级,病人患有心脏病,但体力活动不受限制,平时一般活动不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难,心绞痛等症状。二、2级轻度心衰竭,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一般的活动可出现上述症状,但休息后很快缓解。三、3级中度心衰,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症状,轻于平时一般的活动,即引起上述症状,休息较长时间后可缓解。四、4级重度心衰,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亦有心衰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1994年美国心脏病学会了又发布了一个心衰评级,是根据客观的检查手段,如心电图,负荷试验,X线,超声心动图来评估心脏功能的严重程度,分为ABCD,4级。一、A级无心血管疾病的客观依据。二、B级客观检查显示有轻度的心血管疾病。三、C级有中度心血管疾病的客观依据。四、D级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表现。此外,还有其他心功能分级,如用急性心梗的Killip分级等。因此临床上的这些分级,要结合实际症状,体征,还有一些检查综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