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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监管不再成空白

标签:保健食品 监管 空白

  在众多保健品购买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抱着“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的想法,很少有人想到咨询医生,再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合理选择。


保健食品监管不再成空白

  近八成保健品购买者对保健品的相关法规及科学原理缺乏了解,决定消费的主因就是广告,尤其是电视广告、亲友和销售人员的介绍。更为严重的是,部分患病的消费者存在“以保健品代药”的 心理 ,甚至不惜放弃正常治疗,导致病情恶化。

  在最近一期的《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上,就有这样惊心动魄的案例,这个被预计2010年市场总容量将突破1000亿元,消费量将达到1300亿元,给600万人提供就业机会的保健产业,却屡屡因为夸大宣传遭遇越来越严重的信任危机。

  据悉,我国目前已注册的保健食品共有9000余个,生产企业3000多家,年销售额达600亿~650亿元,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巨大产业。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保健产业已进成为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我国一直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督为辅”的监管方式,使得保健食品的监管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甚至出现推诿现象。

  为改善这种状况,《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保健食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按照《条例》规定,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营养素补充剂也被纳入保健食品管理的范围内。

  对于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条例》要求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涉及 疾病 预防、治疗功能。此外,对于长期存在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问题,《条例》也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保健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此类广告的审查批准及广告批准文号发放工作。国家还将建立保健食品召回制度,由药监局根据保健食品安全性监测与评价结果,采取责令召回,暂停生产、销售等措施,并予以公布。